江苏省分离净化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中心实验室是学校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,健全必要的操作规章、安全制度是保证教学、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条件,为防止事故的发生,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。为此特制订本条例,要求全体师生员工遵守执行。
1、中心实验室由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具体实施中心实验室日常的安全工作,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,其职责是:负责安全监督、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措施的实施等。
3、在中心实验室的任何人都必须遵循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。严格遵守《中心实验室安全条例》;并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。
4、凡进行科研试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中心实验室签订安全责任书,亦是该试验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其项目组成员在试验过程中的安全,切实落实安全措施。
5、试验前必须全面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,落实到位,方可进行试验。在试验过程中,如有正在运行中的仪器设备,试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;试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,必须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水源和火源 ,实验室内不得有明火。对于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场所,并配备消防灭火器。
6. 中心实验室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、领用、登记制度,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,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。
7.禁止往水槽内倒入容易堵塞的杂物、强酸、强碱、有毒的有机物等,水槽内禁止堆放容易漂浮的物品,保证下水道畅通。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,处理好“三废”(废水、废气、废渣),不得随意乱倒、乱放、乱排。
8、中心实验室内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要固定位置放置,不得随意挪动,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。实验室人员都必须掌握基本的灭火器使用方法。如遇火警,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再采取相关消防措施,同时要立即报警(火警电话为外线119)。
9、中心实验室内不得随意拉电线;禁止超负荷用电;严禁带电作业;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、洗衣、烧煮食物。
10、中心实验室和办公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,不准私配。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等必须妥善保管。如遇盗窃和事故发生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。
11、对于违章操作,玩忽职守,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、失窃、大型仪器设备损坏、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,将追求有关当事人的责任。凡因未遵守重点实验室安全制度而造成的事故,均由当事人负责。
江苏省分离净化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
2021年11月